山東省司法廳對公證法律援助進行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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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司法廳制定印發了《山東省公證法律援助實施辦法》(魯司〔2022〕10號),對公證法律援助的事項范圍進行了明確,對公證法律援助的實施程序進行了規范,并對公證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和格式文書進行了統一,為山東省公證法律援助順利開展奠定了制度基礎。
《實施辦法》依據法律援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充分考慮全省實際基礎上,將十二類涉及人民群眾基本生產生活的民事和行政等事項全部納入公證法律援助范圍,規定凡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申請辦理公益性捐贈等公證事項時,公證機構均應當免費提供服務。
《實施辦法》對申請人申請公證法律援助的程序及有關事宜作出了新的規定,申請人因經濟困難申請公證法律援助的,應如實說明經濟困難狀況并進行個人誠信承諾,提交相關材料后即可申請公證法律援助。
《實施辦法》對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執業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公證法律援助受援人的權利義務也進行了明確,還對保障公證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提出了嚴格要求。
據了解,將涉及人民群眾基本生產生活的公證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范圍是山東省法律援助制度創新發展的具體體現。近年來,山東省公證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呈動態增長趨勢,部分經濟困難群眾通過公證法律援助的實施,有效維護了自身合法權益,降低了維權成本,縮短了維權周期,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必將推動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的臺階。
(責任編輯:張楚瑤) |